**县2022-2024年度****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配送项目(借平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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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县2022-2024年度****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五、合格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记录名单”); 特定条件: 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经营项目必须包含食品销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 获取地点:**省**市**县天马街道西阳路2号 售价(元):工本费每套500元(按标段收费),售后不退。 七、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格式见公告附件); 3. 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注:本项目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1.标项一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标项二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 2.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中心,开户银行:农商银行定阳支行,账号:201********8311。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不接受汇票、本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保证金缴纳(退还)咨询电话:0570-****884/0570-****932。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标项一、标项二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10日08时。 4.登记确认保证金: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从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并务必于2021年12月10日08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标注本项目名称、标包号(标项一或标项二)、经办人手机全号】,到****(**县天马街道西阳路2号)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或务必在前述登记确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的电子件(照片)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qq.com,用于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登记资料的,相关纸质资料(加盖公章)也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保证金室存档。保证金登记确认咨询电话:0570-****884/0570-****932。 温馨提醒:逾期提交资料的,未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错误或不全的将不予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汇入专户的款项未经登记确认将不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标项一、标项二投标单位均应于2021年12月10日0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分中心(**县紫港路2****中心东边附属楼2楼开标2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1年12月10日09:30在**市****分中心(**县紫港路2****中心东边附属楼2楼开标2厅)开标。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政府采购网(www.****.cn)其他标讯--非政府采购公告; **县公共**交易网(http://qzcs.****.cn/col/col****066/index.html)其他交易(借平台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全县义****小学(幼儿园)学生交纳的伙食费。 2.本项目分两个标项招标,同一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项进行投标。 3.各标项中标供应商须分别在合同签订前投保校园食品配送责任险,并向采购单位提交校园食品配送责任险承保合同副本。 十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联系人:王润梅 联系电话:0570-****024 地址:**省**县天马街道**西路34号教育大楼二楼 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娇娇 联系电话:152****5966 0570-****932 地址:**省**市**县天马街道西阳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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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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