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防疫隔离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3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人:****
地 址:**县丰收路西段(防水大厦)
成交金额:****900元
工 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段丽娟
证书编号:豫 241****02142
注:******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均未对投标有效期作出实质性响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 “6.1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60天内,成交的谈判文件其有效期应延续至合同执行结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谈判供应商将被拒绝”,取消******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人。
三、评审专家名单:孟祥民、王琳菲、李延笋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29082元。
五、公告期限
本结果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地 址:**县311国道与207省道交叉口东200米
联 系 人:孙广亮
电 话:138****7238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红专路与****宾馆院内北4楼
联 系 人:刘亚猛
电 话:0394-****626
监督部门:****政府****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 ****669
附件下载:公告1
公告2
**防疫隔离区谈判文件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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