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白驹204国道街区水美古镇沿街房屋立面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驹204国道街区水美古镇沿街房屋立面改造工程总承包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区白驹镇 2.1.2建设规模:沿街建筑及周边里弄旧建筑保护性立面改造,沿街全线长约1.2KM 2.1.3合同估算价:约2500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35日历天。 (1)设计周期: ①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 ②初步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审查(或论证); ③根据施工图审查(或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后,设计人须在3日历天内完成回复、修改并经审查(或论证)合格。 (2)施工工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单栋房屋施工工期要求为45日历天。 2.1.5缺陷责任期:二年 2.1.6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条件是工程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要求满足现行业设计的规范和标准,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R3.3.1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2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3自 2021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人数量仅限2人(含牵头人),其他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A 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价 1200 万元及以上包含仿古建筑工程内容的总承包业绩。 B 施工业绩: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价 1200 万元及以上包含仿古建筑工程内容的总承包业绩的施工业绩。 C 设计业绩: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价 1200 万元及以上包含仿古建筑工程内容的设计业绩。 3.6.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A 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价 1200 万以上包含仿古建筑内容工程的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业绩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B 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价 1200 万以上包含仿古建筑工程内容的总承包业绩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业绩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C 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价 1200 万以上包含仿古建筑工程内容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该业绩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业绩的须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设计业绩的须提供设计合同,施工业绩的须提供施工合同,下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包含仿古建筑工程内容的业绩需在合同中有体现。 若中标通知书、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 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 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1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9评****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以联合体 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平台、**市招 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0/login.aspx?ReturnUrl=% 2f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12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 上发布。 投标前请及时关发布公告媒介上的“补充答疑”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补充答疑”等情况。 9. ****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 的监督,监督系电话:0515-****7228。 10.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白驹镇大白路56号 联系人:周航 联系电话:138****787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联系人:季顺凡 联系电话:152****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