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位于**县城南****加油站(南)旁,总面积18696.2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2490.21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16206.03平方米。出让年限分别是:商业40年、住宅70年;拍卖起始价为1273元/㎡。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8696.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城南****加油站(南)旁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等于2.78 | 建筑密度(%): | 等于18.68 | 绿化率(%): | 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租赁型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零售商业用地 | 2490.21 | 一级 | | | 城镇住宅-租赁型商品住房用地 | 16206.03 | 一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1BA0508 | 起始价: | 0.1273万元 | 加价幅度: | 0.001万元 | 备注: | 出让年限分别是: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及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19日 至 2021年12月09日 到 ******公司(**市观澜路锦绣兰苑小区29幢三单元102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19日 至 2021年12月09日 到 ****酒店大堂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2月0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2月10日15时00分 在 **县金河镇**南路16****中心大楼5楼****交易中心2号交易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时)在******公司,地址:**市观澜路锦绣兰苑小区29幢三单元102号;2.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时****酒店大堂;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保底价;4.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5.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拍卖出让交易文件;6.缴纳保证金只接****银行转账,不接受支付宝、微信、ATM机等转账;7.缴纳竞买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以实际到账为准(宗地报名时竞买保证金缴纳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8.竞买人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书(原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注:1.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2.申请书、承诺书由******公司提供范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可由******公司提供范本也可由竞买人自行提供。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观澜路锦绣兰苑小区29幢三单元102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6****7888 开户单位:******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银行帐号:240********02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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