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智能化技术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委托,****对****、******检察院智能化技术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检察院智能化技术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2 10: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检察院智能化技术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4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004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20299-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1(批) | 否 | 为提升智慧检务服务水平,做好检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实现工作人员加密通话、加密消息、加密文件传输等功能,确保检务工作中的通信安全,防止内容泄露和被监听、防止工作内容被截获和破解。需要以安全通讯服务、加密存储空间服务为依托,建设区县级子节点,共同实现全县统一的检务办公办案服务。 | ****00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描述:投标人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声明函,视同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2)明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描述:投标人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声明函,视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如果有受到包含罚款金额的行政处罚,请向对应行政处罚部门了解相应罚款金额是否已达到其较大金额处罚标准,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做出如实陈述,明确是否达到较大金额标准。****小组将以投标人的声明为准进行判定,投标人需要为自已声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明细:投标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项承包资质 描述: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01 16:36至2021-11-16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22 1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龙浔镇瓷都大道
联系方式:0595-****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中心街92号
联系方式:152****2588、181****5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152****2588、181****5503
网址: zfcg.****.cn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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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