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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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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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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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岸初中食堂气灶改电灶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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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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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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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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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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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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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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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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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食堂购置全套电灶厨房和相应的配电设备。厨房设备75160元,相关配电设备(含安装调试人工)32990元。两项合计108150元。其中厨房设备含双孔电磁大灶2台(双口直径1米锅一台,双口直径0.8米锅一台),烟罩一套,以及风道和附属设备,具体详见附件,配电设备含60米电缆和配电柜安装调试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10%价格优惠。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 工业 行业,相应产品的报价享受价格优惠。(《中小企业声明函》样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厨具销售或电热产品加热设备销售及其服务内容。 (2)响应供应商具备电力施工安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同类业绩(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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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14点30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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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开发区实验初中行政楼6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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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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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4点30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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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开发区实验初中行政楼6楼评审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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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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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踏勘现场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以便潜在供应商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响应。预约安排如下:
时间:2021年11月22日-25日上午9:00-11:00(休息日除外)
地点:东陈镇沿河路
联系方式:孙锡伟 135****7050
若潜在供应商放弃或不预约(准时)参加踏勘现场,且参加竞谈的,视同已踏勘现场,清楚本项目现场情况,对响应文件负责;若其成为响应供应商,在施工及结算过程中,不得因此提出任何未预见困难、项目、措施等,也不得增加价格,更不得降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
2.本项目采用书面谈判形式,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以公告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为最后报价。
3. 其它事项见“本竞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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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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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东陈镇沿河路源康海鲜楼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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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37****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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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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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福寿西路158号**大厦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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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顾新春 138****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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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孙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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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5****7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