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生保障基层乡镇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1
发布时间:2021-11-22
**县民生保障基层乡镇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招标公告
**县民生保障基层乡镇清洁能源供暖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民生保障基层乡镇清洁能源供暖项目已由**自治区**地区****委员会以札发概算【2021】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援藏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改造;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乡总建筑面积3998.95平方米、香孜乡总建筑面积5055.17平方米、楚鲁松杰乡总建筑面积3593.51平方米的供暖改造及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乡、香孜乡、楚鲁松杰乡;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援藏资金,已落实; 2.6、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日具有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9日(**时间,下同),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9日,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3日10时40分,地点为****交易中心****住建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投标人未携带CA锁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如果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编制并上传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本项目执行“******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 8.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 89 号)文件;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7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且合法有效; 8.8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机关公证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公证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未到场或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8.9根据******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参与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并做出承诺,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单独承诺。(需提供建造师及劳务员等相关承诺书原件未按要执行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10****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上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自治区**地区**县团结路 邮 编:859600 联系人:达娃扎西 电 话: 157****29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柳梧新区天知珑怡A区14栋201室 邮 编:850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89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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