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中心更新改造工程(招标申请编号:**** ),于2021年9月14日09:00****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2021年9月17日17:30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2家单位提出的异议。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监管部门同意,于2021年10月22日09:30****委员会成员****交易中心评标室针对本项目的质疑内容进行复评,复评结果为:**市****公司不通过基本资料-形式评审,****一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楚粤建设****公司。(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复核报告》)
由于****一中标候选人****的投诉,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提供新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同意,于2021年11月11日下午15:00****委员会成员针对本项目的投诉、异议内容进行再次复评,复核结论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资质不一致,****委员会复核,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10.2否决性条款10.2.45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不一致的,****委员会一致决定否决****的投标文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复核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1.2条: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现确定楚粤建设****公司为中标人。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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