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教育中心汽车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一、询价采购内容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预算金额 (元) | 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中心汽车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 183700 | 3600 | 1.本分包所采购货物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财政预算资金。
三、询价资格询价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询价相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https://www.****.com/)和****官网(https://www.****.com/)”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潜在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询价当天现场递交。
(三)询价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和询价采购文件购买费。
(五)询价地点:****中心真业楼九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6日**时间14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时间15时00分。 (八)询价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6日**时间15时00分。 五、询价保证金(一)供应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询价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二)缴纳保证金方式
供应商按本项目规定的询价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询价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邀请书”),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询价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询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时间15时00分。
询价保证金账户:
户 名:****
开户行:****银行**昌州支行
账 号:500********000000393
转款备注:****中心汽车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保证金(可简写)。
1、****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询价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询价保证金导致无法采购和无法退付询价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了方便询价保证金的核查,请各供应商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原件带至采购现场备查。
3、询价保证金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
(三)询价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市优佳****公司咨询电话:023- ****8677
六、****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响应,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采购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采购。
(五)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采购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com/)和****官网(https://www.****.com/)”上发布或在采购人处领取,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或领取,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采购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
(七)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采购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十)为减少响应误差,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论供应商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八、联系方式(一)采 购 人:****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7255
联系地址:**市**区昌州街道万福路66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023-****8677 153****7498
联系地址:****发展中心10楼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