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服务区亮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溧****服务区亮化提升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溧****服务区亮化提升工程项目
1.2招标人:****
1.3招标代理机构:****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服务区亮化提升工程汲取**文化中“禅”文化,与“荷叶山”品牌相默契,以及唐文化及近代民国文化的交融,使服务区地域文化更**。通过形象的文化提升,集科技、智能、文化休闲一体的商业体验和发展前景,点明“雕栏犹存,荷生花间”的主题。在本次亮化提升工程中,增加夜景亮化的设置,****服务区夜间环境,不断优化司乘人员的夜生活环境,改善高速公路景观,塑造现代化高速公路形象,****服务区建设的协调同步发展。灯光设计依托于建筑的形态、结构、材质等要素,通过对建筑的外立面的研究分析,用不同类型的灯光组合进行外立面泛光处理,达到白天是一处建筑景观,夜晚将建筑变化成一座不夜商业体,通过灯光对建筑轮廓的表现,突出了青瓦、荷叶栏杆、建筑高度、水池的灯光,整个服务区的层次感,采用投影“荷叶”花瓣在人行走道,增加品牌力度,让行人融入“荷叶”光影之中。高质量的夜景亮化体系往往与人们的社会活动体系交融在一起,共同构筑现代夜景环境。通过地域文化标志性视觉效果,体现到项目每个空间,增强**文化要求,****服务区一区一景的文化理念整体体现。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2.1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模式。****服务区进行亮化提升改造,同时,在服务区内**设计容量40kW的新能源供电设施,以上设施均包含在本次亮化提升工程项目内,所有费用已包含在综合报价中。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2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37.4万元。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投标人不得拒绝或提出增加费用要求。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为中标通知书下达后10日历天,因设计文件未能通过招标人审查导致的总工期延误,视为乙方违约。
2.4建设地点:溧****服务区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应具有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完成过一个亮化工程设计或施工项目业绩(设计项目提供合同(含联合体设计方)),施工项目提供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如所提供的资料中不能反映业绩要求,须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原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的。
(5)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一个亮化工程施工或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设计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或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计划开工之日前可以撤离,并附业主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2)专职安全员: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投标项目专职安全员应无在建工程,或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计划开工之日前可以撤离,并附业主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6)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灯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详见第五章招标要求第四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方)。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未能及时完成注册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文件费发票在线上开具电子发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报名无效且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3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电子投标文件由“****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提供的“****公司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为Word版或PDF版本,再用手机盾进行签章,最终形成签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方法见“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网址:zbcg.****.cn/help_center?index=3)。手机盾办理方法:点击****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首页右侧“供应商手机盾办理”办理手机盾,使用手机盾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因平台系统升级,已在平台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新系统,进一步完善企业相关信息。新系统登录账号:单位全称;初始密码:联系人手机号码;如有问题请咨询:联系电话025-****2190、QQ号:****317143。
5.3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本项目开标为全流程电子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按照规定时间登入系统进行签到并使用手机盾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以平台电子唱标结果为准。
5.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公司电子采购平台(zbcg.****.cn),**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
地 址: | **市**十里牌一号信箱 |
联 系 人: | 王刚 |
电 话: | 025-****1000-335288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路120号 |
联 系 人: | 张羽、孙宁 |
电 话: | 025-****0827 |
电子邮箱: | ****@jcec.cn |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