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326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镇高铁新区二期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9934 | 十三级 | | | 零售商业用地 | 3326 | 十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6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以现状进行出让 | 起始价: | 0.1775万元 | 加价幅度: | 0.001万元 | 宗地编号: | 511524-2021-B-006# | 宗地总面积: | 542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镇高铁新区二期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零售商业用地 | 5425.90 | 十三级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48833.10 | 十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4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以现状进行出让 | 起始价: | 0.1865万元 | 加价幅度: | 0.001万元 | 宗地编号: | 511524-2021-B-007# | 宗地总面积: | 626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镇高铁新区二期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50092 | 十三级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2523 | 十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83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以现状进行出让 | 起始价: | 0.193万元 | 加价幅度: | 0.00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者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县内)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者不得参与竞买。联合竞买申请人须在申请时明确联合竞买者出资比例。对竞得土****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须****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若新公司成立后出资****公司章程为准)与申请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 (二)竞买人在报名申请时需承诺:宗地取得、开发、建设等所有费用均为竞买人自有资金,不存在非法集资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情况;竞买人财务状况不得存在亏损及触犯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20日 至 2021年12月09日 到 **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20日 至 2021年12月09日 到 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二楼****交易组织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2月0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2月10日10时00分 在 ****拍卖室(长**长****政务中心三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开发程度:以现状进行出让,场内土地开发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宗地内如涉及管线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防洪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及其它相关未尽事宜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其费用均由受让人承担;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必须按照环保、水保、防洪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相关规定实施建设和使用土地;如存在线界和面积误差,以交地实测为准。 (二)土地成交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且在36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三)动工及竣工期限:出让人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65日内(出让金和违约金缴清后方可交地使用)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受让人须在土地交付后360日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后720日内竣工。 (四)拍卖起始价已含规划条件书允许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权(地下停车位)价格。建筑建成竣工验收时,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五)511524-2021-B-006#宗地须按标准配建12****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6000㎡,建筑面积不少于3900㎡,须首期建设交付并无偿移交县教育主管部门;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500****中心,须首期建设****人民政府。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二楼**** 联 系 人:黄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1-****543,0831-****162 开户单位:****财政局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618********02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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