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1-12-09 08:30:00 |
90天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08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cn:8808/)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800,000元 人民币 |
0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2021-12-09 08:30:00 |
开标室(3) |
待定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
暂无 |
**市**区常太镇莒溪片区乡村振****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答疑纪要 一、网上答疑
一)疑问1:1.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地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建设部核发的资质证书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没有地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请予以核实。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3点中“(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3)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岩土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评审标准中“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岩土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表述不一致,请予以核实。
答:1、本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3点为准。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岩土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二)疑问2: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的分值构成为报价50分,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实施方案20分,资信业绩20分,企业信用10分。从以上分值构成看,由于资信业绩分每一档都在1.5分或2分的倍数以上,所以明眼人都知道该项目资信业绩分能否取得最高分尤为关键,即哪家企业资信部分取得最高分就可获得该项目中标资格。遗憾的是从目前了解到的信息只有**某一家企业可以获得资信业绩满分20分,也就是说只要这家**企业参与本项目竞标,那么其他企业一定都得让路于该企业。基于以上情况,特请求招标人认真核实,如情况属实且不是有意“量身定制”设置条件的,那么应该对资信业绩分(20分)进行调整,特别是其中“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参建的省级重点项目水利工程****发改委****政府部门的信誉评级为A级的项目一年度得1.5分,每增一年度加1.5分;时间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6分。”这一条,该设置非常不合理,本次招标项目据了解并非省重点项目,设置省重点项目作为加分条件显然对本项目无实际意义,另外省外大多数省份无这一重点项目信誉评级,这样设置加分条件对**省外的企业也是显失公平竟标的。
答:****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水建设〔2021〕3号)第九条“公开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评标,并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合理设置评分权重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涵盖的行业(含水利、园林绿化、装配式建筑工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等)较广,涉及工程内容较多,且较复杂,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等工程特点,项目过程履约能力尤为重要,故设置业绩信誉评价。目前**范围内已有多省开展业绩信誉评价,本项评分现调整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参建的省级重点项目水利工程****发改委****政府部门的信誉评价为A级的项目一年度得1分,每增一年度加1分;时间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4分。”
三)疑问3: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招标,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款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第一条信誉评分中设置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参建的省级重点项目水利工程****发改委****政府部门的信誉评级为 A 级的项目一年度得 1.5分,每增一年度加1.5分;时间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 6 分。招标要求只要资质三级企业就行,信誉得分要求完成过省重点项目并获得A级项目信誉评价作为加分条件这是在自打嘴脸,这是否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做请提供如此设置依据,若无法提供请删除相关条款,否则我司将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2、类似项目业绩应只能作为投标的准入条件,EPC项目作为**项目,多项业绩累计加分明显排斥其他企业,****水利局在审批、备案过程中没有认真把关该条款是一种严重的渎职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若不加以改正,****纪委、监委部门举报。
答:本项评分点不属于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水建设〔2021〕3号)第九条“综合评估因素主要包括投标报价、建议书、实施方案、信用、业绩等。”工程总承包已实施多年,能有多家能满足此项评分的潜在投标人,本项评分现调整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参建的省级重点项目水利工程****发改委****政府部门的信誉评价为A级的项目一年度得1分,每增一年度加1分;时间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4分。” 。 四)疑问4:在标书的第三章主标办法,附表中,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第一点,自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参建的省级重点项目水利工程****发改委****政府部门的信誉评级为 A 级的项目一年度得 1.5分,每增一年度加1.5分;时间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 6 分。 此项评分只有在**省才有此评级,而其他省份未做此评级,且总分20分,这一条就占了6分,那岂不是非**企业都不具有竞争机会了 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希望取消这条规定。 答:同疑问2回复。 五) 疑问5:1、****水利局作为监督部门在备案招标文件时根本没有认真把关,招标文件中对信誉评分等带有暗箱操作的条款列为加分项,违反了2021年1月26日闽水建设〔2021〕3****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相关精神,是业务不熟还是故意为之,请在答疑纪要中删除相关规定。2、招标文件第56页“25.7现状进出场道路,由中标方自行勘察,发包人不组织现场勘察。且在材料进出场运输的施工过程中,如遇需要同当地协商、沟通等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该条款明显不利于中标人,如进出场涉及征地需要赔偿说明本项目施工不具备三通一平条件,涉及征地赔偿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明显不合理;如果招标代理和业主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请招标代理和业主公平公正答复投标人答疑提的问题。3、现行水利工程其他招标文件质量保修期均为一年,招标文件第54页“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有何依据4、招标文件第8页“施工范围包括:具体以施工图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说明)”,实施方案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编制依据中均无提到水利定额和土地整理定额,本工程实际施工按什么专业编制请明确。 答:1、招****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水建设〔2021〕3号)相关规定编制。 2、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与工程相关的费用均包含在内,投标人自行判断项目存在风险。 3、因本项目涵盖的行业较广涉及工程内容较多,综合施工范围所涉及的行业不一, 故招标文件中设定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统一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4、工程实际施工按招标文件内的施工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编制。 六) 疑问6: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资信业绩:信誉 1、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参建的省级重点项目水利工****发改委****政府部门的信誉评价为A级的项目一年度得1.5分,每增加一年度加1.5分;时间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6分。 该信誉评价只有**省才有,且这个信誉评价于2018年停止评定,设定该信誉评价加分,明显为某某企业量身定做。排斥其他企业参与,失去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属于违规操作。望取消!免的后期投诉对工程开工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 资信业 绩:信誉 3、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获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满分2分。 该项目在企业信用分已加分,重复加分不合理,如重复加分某某企业明显占优势。望取消! 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资信业 绩:信誉 4、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科学技术奖的,得2分,满分2分。 该项目在企业信用分已加分,重复加分不合理,如重复加分某某企业明显占优势。望取消! 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 资信业 绩:类似项目业绩:1、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合同额27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每项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 该项加分只有福****公司能得满分,明显量身定做。望取消! 5、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 资信业绩:类似项目业绩:1、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合同额27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每项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 该项加分只有福****公司能得满分,明显量身定做。望取消! 答: 1、同疑问2回复。 2、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本项评分为综合考量投标人在安全生产能力而设置,因此本项属于投标报价、建议书、实施方案、信用、业绩以外的其他项评分点,****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水建设〔2021〕3号)综合评估因素相关规定。 3、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本项评分为综合考量投标人在科技创新能力而设置,因此本项属于投标报价、建议书、实施方案、信用、业绩以外的其他项评分点,****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水建设〔2021〕3号)综合评估因素相关规定。 4、同疑问3回复。 5、同疑问3回复。 七) 疑问7:1、投标资质要求只要三级企业即可说明本项目为简单项目,为何又将获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科学技术奖作为加分项是自相矛盾,投标人强烈要求招标文件删去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科学技术奖作为加分项的条款规定。 答:同疑问6.2、6.3回复。 八)疑问8:1、根据2021年1月26日闽水建设〔2021〕3****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公开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评标,并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合理设置评分权重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因素主要包括投标报价、建议书、实施方案、信用、业绩等。建设单位不得以资质等级、综合资质等资质名义设置评分项。”,综合评估因素并无包括对信誉进行加分,而本工程招标文件中信誉得分占了12分,其中第一点“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参建的省级重点项目水利工****发改委****政府部门的信誉评价为A级的项目一年度得1.5分,每增加一年度加1.5分;时间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6分。”,信誉评价于2018年已停止评定说明信誉评价不符合目前市场发展规律,将已停止的信誉评价反而作为加分依据明显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做,失去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违背了闽水建设〔2021〕3****水利厅相关规定,属于违规操作。请招标代理及业主单位删除信誉得分的相关规定,否则我们向将上级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省水利厅厅长信箱等不同渠道反映。2、类似项目业绩应只能作为投标的准入条件,EPC项目作为**项目,多项业绩累计加分明显排斥其他企业,****水利局在审批、备案过程中没有认真把关该条款是一种严重的渎职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若不加以改正,****纪委、监委部门举报。 答: 1、同疑问2回复。2、同疑问3回复。 九)疑问9:尊敬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您好,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招标,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款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第一条信誉评分中设置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参建的省级重点项目水利工程****发改委****政府部门的信誉评级为 A 级的项目一年度得 1.5分,每增一年度加1.5分;时间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 6 分。本次招标项目本身并不是省重点项目,以完成过省重点项目并获得A级项目信誉评价作为加分条件不合理,我司在**省多次参与类似项目,从未见过类似苛刻设置,这是否有为特定单位量身定做的可能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拿出如此设置的相关依据或参考,或者调整、撤销此项加分设置。,则我司拟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以维护广大潜在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答: 同疑问2回复。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勘察资质要求统一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勘察负责人要求统一修正为: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岩土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履约担保形式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含投标函附录) 统一修正为: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主合同价的 10 %; 注:(1****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须通过投标人开户****银行保函,****银行法定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方可有效,其它方式不予认可。 (2)本工程预付款为签约主合同金额的8%(使用保函不付预付款)。 (3)提交时间:在签订主合同前,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金额(含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标准计算)的10%。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中勘察设计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金额为计费金额。
四)原招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中第六点: 工期延误违约金: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期延误1天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总金额不得超过各子合同总价10%。 现修正为:工期延误违约金: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期延误1天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总金额不得超过各子合同总价10%。 五)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中“1、自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参建的省级重点项目水利工程****发改委****政府部门的信誉评级为 A 级的项目一年度得 1.5分,每增一年度加1.5分;时间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 6 分。 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缺任一项不得分。” 调整如下:“1、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参建的省级重点项目水利工程****发改委****政府部门的信誉评价为A级的项目一年度得1分,每增一年度加1分;时间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4分。 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4分。” 六)本项目截标、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09日8时30分,地点:****中心三层开标室(3)举行开标。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日期:2021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