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嘎****基地扶贫建设工程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县嘎****基地扶贫建设工程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 工程地点:**区嘎****基地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嘎****基地****实验室净化设备,包含净化隔板及地面等安装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的设计方案为准)。
2.4 预计投资估算总价:316.33万元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县嘎****基地扶贫建设工程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 质量要求:
2.6.1 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 总承包能力;
3.1.1 投标人须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 总承包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1.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2018 年01 月0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或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
3.1.4 2018 年~2020 年或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若以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1.5 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3]119 号及藏建市管[2011]85 号文件要求(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区外设计、施工企业需在藏备案;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本项目只接受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最多由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最多不超过2 家。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到********公司(**市柳梧新区海亮二期**华府10-80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提交的资料。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彩色扫描件:
1、报名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时含各成员单位);
3、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时含各成员单位);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报名及投标时提供);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时含各成员单位)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
7、设计负责人建筑师注册证书、身份证;
8、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9、投标报名人员须是****公司在职人员并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报名时间的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前推6个月)单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的凭证及身份证扫描件;
10、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1、报名人设计及施工业绩相关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第三方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均采用彩色扫描件按上述顺序提供胶装成册,原件备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4日15时30分,地点****花园酒店3楼2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开标,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地址:**市柳梧新区海亮二期**华府10-803号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180****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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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