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LED显示屏采购及****省政府采购网备案获准采购,采购计划编号为****522JH****01927;****受****的委托,对****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编号为****522WT****00116,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公告规定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
2、预算金额:****000元(壹佰叁拾万元整)
3、最高限价(如有):无
4、采购需求:****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
5、项目地点:****教体局下属14所学校——腾五中、腾八中、****学校、****学校、****学校、****学校、****学校、****学校、****学校、**中学、固东中学、**中学、马站中学、曲石中学。
6、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8、付款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支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19、2020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税务局****银行****税务局出具的缴纳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银行电****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完成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申请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资格审查:方式—后审;办法—合格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的保证金为13000元 ,潜在投标人电汇和网****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市公共**交易网”对所投标项目包件进行投标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包件投标。
(2)交付方式:转账或电汇(注:不得直接存入现金) 。
(3)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4)开户名称:****管理局
(5****银行:****银行****公司
1.6账 号:230********33012
1.7联系电话:0875-****289 0875-****873(传真)
1.8注:
(1)保证****公司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银行存现;
(5)报价单位****银行账户后,还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交易中心网”对所投标项目标段进行报价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标段投标。
(6)报价单位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在**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7)未成交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退还至原缴纳账号。成交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持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对账****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退回账号为原缴纳账号。
1.9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报价单位将放弃追索投标保证金的权利:
(1)报价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报价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报价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报价单位与采购人、其他报价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采购项目其他事宜要求:
3.1请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代理机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等)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佩戴口罩,****中心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如有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不适症状,近14天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和经停史,或与疫区人员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接触史等,应主动回避。
3.2供应商代表原则上只1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最多不超过2人。
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要求提交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