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莲华镇上墩后排渠整治(首期)大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6日 15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莲华镇上墩后排渠整治(首期)大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3,889.85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区莲华镇上墩后排渠整治(首期)大提升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1)本工程起点为连心桥上游270m渠道拐角处(工程桩号0+000),终点为连心桥(工程桩号0+270)。工程建设内容:1)对渠道桩号0+000~0+270进行清淤,按清淤坡降1:7500控制,平均清淤深度为0.5m,运距为2km;2)岸边刺树杂草清障、平整场地均为2m,清障及平整场地长度均为540平,砍除乔木(胸径20cm)20棵;3)渠道工程桩号0+000~0+027处左岸砌筑生态砖挡墙,**生态砖挡墙长度为250m(扣除已有亲水平台及进水涵后),生态砖挡墙采用自嵌式生态砖和C20砼基础挡墙结合;4)渠道工程桩号0+000~0+270左岸沿线浇筑C20砼栏杆底座和安装仿木围栏,共258m(扣除已有亲水平台后);5)渠道左岸铺设6%水泥石屑稳定层厚150,浇筑C25砼路面厚200,路面宽2m,并在道路左侧铺设C20砼路缘石(200x350),共258m(扣除已有亲水平台后),砼路面刻防滑纹,并刷地坪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局部调整路宽。
2)施工图设计:按**市水利水电****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鮀岛****公司审核的预算审核报告书的内容。
3)工程地点:**区莲华镇上墩后排渠。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3****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个日历天。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区莲华镇上墩后排渠整治(首期)****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区莲华镇上墩后排渠整治(首期)大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省外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5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市**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五、开启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5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市**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A4纸格式,一式一份,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
地 址:**市**区莲华镇
联系方式:0754-****253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方式:0754-****127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0754-****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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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