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区市政道路智能交通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科技创新区市政道路智能交通建设项目,采购预算资金455.462106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科技创新区市政道路智能交通建设项目,预算金额455.462106万元。A包:包括高清监控、电子警察系统等设施的安装等内容,446.632106万元;B包:包括监理服务等内容,8.83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遵照国家标准,符合设计规范。 物理特性:施工现场所用建材,必须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等)。
5、****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完成时间: A包: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效果。 B包: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并配合完成项目维保期验收。地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采购要求。
三、论证意见: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1月25日起,至2021年11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11-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地 址:黄河三角洲****示范区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81
2.代理机构:****
地 址:******区登州路71号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183****1180
附件1:科技创新区市政道路智能交通建设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专家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