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露天矿坑东部治理项目已经由**省﹒**市﹒市辖区备案。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露天矿坑东部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露天矿坑底东侧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规模约 0.40 平方公里,完成项目区内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主要任务目标为: (1)消除项目区内地质灾害及隐患; (2)提高**露天矿北帮东部边坡整体稳定性; (3)在消除项目区内残煤自燃现象同时,努力回收残留**,残煤拍卖优先用于保障冬季供暖需求; (4)改善项目区内生态环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A210********008****2001 | **露天矿坑东部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 | **露天矿坑东部治理项目,本次治理工程重点为**露天矿坑东部区域,包括:削坡平盘、灭火工程、采空区治理、回填压坡和生态修复工程。本项目为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整个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管理、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 | 71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4.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 ①设计资质: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③勘查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矿山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3.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工环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其它要求: 4.1投标人的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4.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4.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4信用中国、信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4.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投标人要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果自负。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
四、投标 |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交易中心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省**市**区东新路7-12国信招标3楼;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元每标段。 |
六、其他说明 |
一、工期要求:2021年12月20日开工至2023年11月30日竣工; 二、招标文件的领取以此为准: 1.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30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省**市**区东新路7-12国信招标3楼; 3.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此公告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市公共**交易平台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信息错误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上发布 |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开发区育红路38号 | 地址: | **省**市**区东新路7-12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卢亮 | 联系人: | 李闯 | 电话: | 0418-****715 | 电话: | 0417-****061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