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已由 ****委员会 以铜发改生态农业[2021]180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县城
2.2建设内容:扩建日处理0.6万吨每日,污水处理总规模将达到1.5万吨每日,新增建设污水管共计3820米及检查井129座,以及厂区土石方工程、厂区绿化、厂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2.3项目总投资:3334.97万元。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1月 26 日上午 9:00 至2021年 12 月 2 日下午17:00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仅限网上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2月 17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2月 17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及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其他
注:投标人应随时关****交易中心网址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杨主任
电 话:183****5544
地 址:**县城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半岛豪苑
联 系 人: 符德轩
电 话: 158****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