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白**巴扎乡恰仓村乡村**示范引领村建设项目已由白发改批字【2021】2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白**巴扎乡恰仓村乡村**示范引领村建设项目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为:1.牛舍、奶渣晾晒房640.11㎡;防疫站79.05㎡;积分超市120.56㎡;2.外立面改造27334.30㎡、铁艺大门50樘、村口标识牌及公交站1项、勾壁式垃圾箱3个、实体围墙71米、镂空围墙108米、村委会院内硬化806.15㎡、电线迁移1项、水沟改造25.6米、总平给排水工程1项、总平电气工程1项;3.挖方1765m3、填方280m3、余土外运1485m3、行车道612㎡、白改黑道路2135㎡、沥青道路452㎡、彩砖铺砖592㎡、排水沟增设盖板4238块、桥梁护栏20米、混泥土平石784米、小路口高程顺阶段240㎡;排水工程:混泥土排水沟283米;路灯45盏、电力电信工程1项,具体详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建设地点:**市白**
(四)计划工期:180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 26 日至 2021年12月 02日,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218.****.154:8081/gb-web/#/login)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1年11月 26 日至 2021年12月 02日,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218.****.154:8081/gb-web/#/login)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2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其他:
(一)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二)1、开标时投标企业的法人或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并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治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2、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代理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留档保存。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1份,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3、根据******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九.联系方式
名 称:****
地址: **市白**
联系方式:180****5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花园南27栋二单元
联系方式:199****3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