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宁港工投房产货物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办事处渡口村老街门面房
成交金额:255800.00元
第二包:因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
第三包:
供应商名称:****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中路308号1幢1008号
成交金额:2721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富松、章学斌、马李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50%计取。
2、金额: 第一包3470元;第二包:36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镇、**市山门北路6-1号08号,联系电话:139****334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38****560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镇
联系方式:孔先生、150****9729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山门北路6-1号08号
联系方式:蒋先生、139****33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先生、蒋先生
电 话:150****9729、139****3347
十、附件
1、谈判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最后报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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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