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同江经济开发区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园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招投标编码: |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1-11-26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1-11-29 07: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12-20 09:00:00 |
报名地点 | 线上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联系电话: | 182-4905-0909 | 联系人: | 于海波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开发区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园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 ||
建设单位: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原同秀路、同抚路与同哈铁路交角所控区域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 ||
公告说明: |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改革局以同发改[2021]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同****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开发区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园一期工程项目监理2.2建设地点:原同秀路、同抚路与同哈铁路交角所控区域2.3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化厂房4栋和标准化库2栋(1冷1暖),每栋建筑面积均为400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1栋,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及配套基础设施2.4招标控制价:1,194,925.30元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共计304日历天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新成立企业以实际情况为准)****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3.5信誉要求:****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完成登记;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公共**交易网”(http://www.****.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00时00分至2021年12月04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省公共**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公共**交易网”在线下载。购买成功后需要立****银行。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09时00分。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6.开标时间及方式6.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09时00分。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自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建设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8.其他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联系方式监督单位:同****办公室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454-****813招 标 人:****地 址:**市联 系 人:丁先生联系电话:0454-****018代理机构:****地 址:**市**区通乡街2号(通乡街与松乐街西北角)13栋2单元2层联 系 人:曲先生联系电话:182-4905-0909 | ||
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6996 | ||
公告附件: | 【招标公告】****开发区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园一期工程项目监理.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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