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单位:(略)
(略)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及信息化功能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及信息化功能建设项目 已由(略)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黄行审工发[2021]18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由市级、县级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解决,招标人为 (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河滨大道东段,县消防队对面((略)审判法庭楼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①审判法庭功能用(略)行装修,满足法院正常的审判执行工作需要。②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大法庭庭审及扩声系统、诉讼服务大厅、视频会议室、档案室、网络机房设备、视频监控系统、审委会议室、多媒体会议室、门禁系统、执行指挥中心、互联网法庭等11个子系统建设。
一标段主要内容:(略)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及信息化功能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二标段主要内容:(略)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及信息化功能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监理(略):对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全部内容进行监理及相关服务。
2.2标段划分:(略)
2.3 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二标段:信息化建设期间所涉及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本项目实施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5 工程概算总投资:(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申请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略)。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略)。
3.2二标段:申请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1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略)。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2.2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提供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3监理标段:申请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须具备(略),并在人员、设(略)。其中,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省级有效或国家级注册)监理(略)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建设网(http://(略)gov.cn/)**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二标段不作要求),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条(略)。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者,请于 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 12 月03日(**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到(略)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现场领取,谢绝邮寄。
注:以上所有资料(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14时30 分,地点为**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中心交易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资格预(略)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和《**采(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牛嘉欣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王工/尚工 电 话:(略)
监督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