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枣林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景区大门)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枣林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景区大门)已经由**发改审发【202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府补助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石空区,北至中大路,南至太**,**张义沟,西至**村。
2.2建设内容:**景区大门1座。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外地进宁企业需具备一级建筑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须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 “信用**”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5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注:本项目为电子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访问**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公共**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宁公资交[2020]3号)以及《****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见面开标方式”解密方式流程为: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操作流程见**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公司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公司0951-****120、****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70151获得帮助。
注意:系统必须使用IE浏览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请提前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检查及配置,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用错CA锁、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4.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各项评审资料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4.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织开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09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为小型工程。依据“****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王勇 电 话:0955-****04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联系人:王娟
电 话:0955-****711 199****6352
投诉举报电话:****建设局 0955-****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