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中心屋面结构分项工程、玻璃幕墙及外挂石材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本****中心屋面结构分项工程和玻璃幕墙及外挂石材工程。其中屋面结构分项工程包括网架结构,高度24m,四周檐口铝单板钢檩条骨架幕墙结构。玻璃幕墙及外挂石材工程包括玻璃幕墙、玻璃门、玻璃雨棚及钢骨架外挂30厚芝麻灰花岗岩板幕墙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
3.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保人员(以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3.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18年、2019年、20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3.6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9日08时00分00秒---2021年12月0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系统上传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中心屋面结构分项工程、玻璃幕墙及外挂石材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中心屋面结构分项工程、玻璃幕墙及外挂石材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心屋面结构分项工程、玻璃幕墙及外挂石材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本****中心屋面结构分项工程和玻璃幕墙及外挂石材工程。其中屋面结构分项工程包括网架结构,高度24m,四周檐口铝单板钢檩条骨架幕墙结构。玻璃幕墙及外挂石材工程包括玻璃幕墙、玻璃门、玻璃雨棚及钢骨架外挂30厚芝麻灰花岗岩板幕墙。
2.4建设地点:**县**路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工期:1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
3.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保人员(以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3.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18年、2019年、20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3.6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缴投标保证金三种方式。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银行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帐户;企业基本帐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电****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投标保证金免缴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凡是纳入**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2020年度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自2021年4月30日到2022年4月29日止。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9日8:00至2021年12月6日17:00。潜在投标人网上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时00分(**时间)
5.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ggzyjy.****.cn:8090/BidOpening;
6.2 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6.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37。
6.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注:本项目所有补充文件、澄清答疑将在《****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按通知自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路21号(文化局院内)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9****95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州中路716号中州新贵大厦7楼777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377-****7669
邮 箱:****@163.com
监督单位:****建设局
联 系 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377-****2322
地 址:**市**县香**路
2021年11月26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招标人:****
地址:**县**路21号(文化局院内)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9****95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州中路716号中州新贵大厦7楼777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7-****7669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