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牌轿车(车辆识别号:LFPH4BCP5H2L03626)(粤EU321Q)
原文链接地址
**** |
**牌轿车(车辆识别号:LFPH4BCP5H2L03626)(粤EU321Q) |
交通运输工具 |
**** |
10.89万元 人民币 |
10 |
2021-11-26 |
网络竞价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和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银行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能代付),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诚意金或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821********900000170 开 户 行:浦发银行****支行 3.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交易机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4.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交易机构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按交易机构通知要****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3 开 户 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符合资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交易机构、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交易机构出具的符合资格的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转让方按交易标的停驶封存现状(以看样时交易标的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转向、传动、制动、悬挂系统、电子装置、仪表、空调性能、行驶里程、车箱内饰和车身外观、功能状况、残缺、瑕疵、价值、安全性能等现状质量为准,下同)和特别约定事项进行转让。受让方须按交易标的停驶封存现状和特别约定事项予以受让。 8.交易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移交接收,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保证交易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受让方的应价、报价和成交,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应价、报价和成交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或拒接收交易标的,否则,受让方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9.转让方对交易标的功能、价值、安全性能等事项不提供任何保证;受让方接收交易标的后的使用安全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