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 基本要求:
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2 业绩要求:
提供至少1份2018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应答人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须包含传输设备网络整治相关内容,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3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即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 人员要求:
应答人承诺中选后派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7人,含:项目管理人员1人,设备硬件维护人员1人,搬迁人员3人,光缆跳纤、割接人员2人。其中:至少一人具备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应答人须提供服务团队及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
1.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承诺书、有效证书扫描件。
2.应答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3. 应答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应答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1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
4. 如应答人提供的服务团队****公司代缴,须提****公司签订的有效代缴协议扫描件,该代缴协议内容须包括:****公司的名称;协议双方的签章。
2.4 经营情况承诺函:应答人存在经营情况承诺函中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应答将被否决。
2.5 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