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系统项目重新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9日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住所地**县**街道炎帝中路(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刘喜春。
供应商(全称):****,住所地(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雷鸣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协商原则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资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项目信息
(一) 采购项目名称:****自然**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系统项目重新采购。
(二) 采购计划编号:****
(三) 项目内容包含 7 大系统:数据中心系统(含数据收集及整合)、审批体系系统、多测合一管理平台系统、电子报批应用系统、建设支撑环境、数据安全系统、机房等保改造升级系统;及其系统配套硬件。
(四) 项目负责人:尹家琦 。
二、 合同价款
(一) 合同总价款为肆佰玖拾捌万柒仟柒佰柒拾元整(¥****770.00元)。
(二) 具体标的见附件。
(三)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一) 总日历天数为110日。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10日内完成。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且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通过评审。
(二) 地点:****机房。
四、 付款
(一) 本项目按以下方式分三次付款。
1. 第一笔付款:设备到场,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凭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含税价壹佰肆拾玖万陆仟叁佰叁拾壹圆整(¥****331.00);
2. 第二笔付款:项目完成自然**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以及电子报批系统建设并上线试运行,经甲方验收合格90个工作日后,凭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含税价贰佰玖拾玖万贰仟陆佰陆拾贰圆整(¥****662.00);
3. 第三笔付款:项目验收并正常使用后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余款10%即含税价肆拾玖万捌仟柒佰柒拾柒圆整(¥498777.00)。
(二) ****银行信息:
1. 开户银行: ****银行**瑞丰支行
2. 户名:****
3. 帐 号: 190********00011994
五、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先行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委员会(**分会)仲裁。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本合同协议书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文件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 其他合同文件。
七、 合同生效及保存
本合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政府采购管理股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节 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招标人(以下称甲方)是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招标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见第一节合同协议书,2.合同标的及金额。
4.合同价款
4.1见第一节合同协议书,2.合同标的及金额。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见第一节合同协议书,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乙方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上线运行稳定无误20个工作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此验收不是质保期起算日期,仍然由乙方对硬件设备进行管理)。
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7.货物包装要求
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附件“采购合同总清单表”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3年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许可授权和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凭甲方认可的《验收报告》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见第一节合同协议书,4.付款。
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
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软件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免费升级维护及数据更新;硬件整体质保期为3年,并在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本项目软硬件验收后产权归属于甲方。
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
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第方式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第③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乙方迟延交货的,每延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3‰的违约金,甲方可从剩余款项或履约担保中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监管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合同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上级有关行政部门提请调解。
19.2调解不成按第一节合同协议书,5.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9.3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法律适用
2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1.通知
21.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1.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2.合同未尽事项
22.1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23.合同生效
2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节 合同专用条款
一、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约定,对整个项目实施的时间、质量进行监督,并审核项目报告的完成质量;
2. 有权按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约定,要求乙方提供项目报告等相关材料;
3. 提出具体的项目需求及乙方需达到的目标;
4. 有权组织专门的验收评审组,对乙方服务成果进行评审;
5. 本合同项下为本项目特别定制部分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最终用户方所有,乙方在开展本项目前已有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6. 项目正式启动2个月内,根据乙方提供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服务人员和项目经理。
7. 其他: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乙方不得将其提供给与此项目无关的第三方,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若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 甲方应按本合同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3) 甲方针对本合同需求提出变更,或者新增其他需求,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 甲方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框架范围提出具体的项目需求及乙方需达到的目标;
(5) 甲方有权组织专门的验收评审组,对乙方服务成果进行评审,相关评审费用由甲方承担;
(6)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提供平台搭建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合同签订7日内以光盘刻录或U盘形式****数据中心建设所需地理空间数据。
(7) 甲方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提供同一套坐标系下的地理空间数据。
(8) 本合同项下的接口开发对接工作,甲方应协调好相关接口开发技术单位。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保证质量、按照合同条款完成服务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项目费用;
2. 乙方保证,如其需要为本合同之目的而使用/引用第三方资料,将在事前合法取得相关权利人的使用许可。乙方并且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提交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可能;
3. 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工作成果、研究方法及时间等安排项目的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4. 乙方应将工作成果按甲方要求形式提交验收,并应根据甲方要求的内容和形式,对甲方提出的质询做出相应的口头或书面解释。同时,乙方还应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及实际情况,对工作成果进行相应的修改、修正或增减后,重新提交甲方验收;
5. 本合同项下全部成果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和文件,都作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6.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司名称对外公开发布调查报告。
7. 乙方不得单方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甲方应付账款,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对于乙方确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甲方应付账款的,双方应就该转让事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8.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对合同项目验收并签署验收证明书当天为起始日,乙方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的期限为从起始日计算的叁年。
9. 其他: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维护乙方的技术秘密及知识产权,未经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有关的文档资料及软件成果,甲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2) 乙方按照合同内容,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进度实施。
(3) 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外的功能需求,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增加功能的难易程度作相应的费用调整。
(4) 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县自然资局组织的对合同项下验收工作,甲方应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二、 验收标准和方式
(一) 验收标准: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提交项目成果
2. 经双方协商,合同签订之日起1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及交付以下项目成果:
(1) 文档类成果,数据标准文档/数据更新及应用机制文档(光盘2张,硬盘2个);
(2) 数据类成果,数据成果类型、内容、数量(光盘2张或硬盘2个);
(3) 系统类成果,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会议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自然**一站式管理服务平**装说明书2份/系统使用说明书2份/安装程序2个;
(4)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解决有关问题,甲方在乙方成功解决问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再次组织验收或签发验收单;
(二) 验收方式:
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甲方交付项目成果,甲方自签署成果交付单后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1个月。甲方自试运行结束后5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组织项目验收或签发验收单。甲方未按约定组织验收或虽组织验收但未按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三、 解释。
本合同项下所有所指的“甲方验收”系指****组织的相关评审验收。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意见(签章):
二〇二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