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东路32号房屋对外出租的公告
关于人民东路32号房屋对外出租的公告
2021-11-29
****集团****公司现有地址位于人民东路32号******旅行社西侧),环城河边门店一间,房屋面积约26M2 ,为砖木结构一层,庭院式建筑,门口有小庭院假山造景。现邀请相关单位或个人来我司进行报价和洽谈,原则上价高者得,但出租用途和装修改造方案未获得出租人认可的、与文保建筑安全管理相悖的项目不予受理,按照报价依次顺延。
具体出租情况和要求如下:
1.租赁合同一年一签,需缴纳一个季度的保证金。
2.根据景区规划需要,上述房屋只能用于无污染类、无噪声类、无生产安全隐患的商业服务业;具体出租情况和装修改造方案****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无条件取消出租并收回房屋;承租人需自行解决水、电、煤气、消防等使用问题。
3.有意向的承租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出租底价的20%,汇款备注:单位或个人名称,xx号履约保证金),承租成功者在正式租赁合同生效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承租成功的在洽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成功者若因自身原因放弃承租,出租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4.报名截止日为2021年11月30日16时,报名者需将履约保证金(出租底价的20%)汇入以下账户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下一阶段报价和洽谈。
出租人名称:****
****银行账号:811********01674387
****银行开户行:中信银行新区支行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51****0903
具体出租情况和要求如下:
1.租赁合同一年一签,需缴纳一个季度的保证金。
2.根据景区规划需要,上述房屋只能用于无污染类、无噪声类、无生产安全隐患的商业服务业;具体出租情况和装修改造方案****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无条件取消出租并收回房屋;承租人需自行解决水、电、煤气、消防等使用问题。
3.有意向的承租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出租底价的20%,汇款备注:单位或个人名称,xx号履约保证金),承租成功者在正式租赁合同生效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承租成功的在洽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成功者若因自身原因放弃承租,出租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4.报名截止日为2021年11月30日16时,报名者需将履约保证金(出租底价的20%)汇入以下账户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下一阶段报价和洽谈。
出租人名称:****
****银行账号:811********01674387
****银行开户行:中信银行新区支行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51****0903
****
2021年11月25日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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