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支付申请号:
项目名称:**市2021—2022年零星工程定点服务
项目编号:****
分标号:A、B、E、F四分标
甲方: ****
乙方:****
根据2021年11月12日**市2021—2022年零星工程定点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内容
定点协议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甲方确定乙方为**市2021—2022年零星工程定点服务项目定点施工单位,(可填:建筑工程或市政、园林工程等,具体以乙方中标分标为准) 工程项目施工定点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接受**市各单位项目业务委托,单项合同与委托人签订,并服从项目建设单位的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的工程施工及保修。
二、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从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到次年满365日之日止,为期一年。
三、合同价格
中标平均下浮系数: 5 %;(以本分标实际平均下浮系数为准)
限额内工程项目资金实行建设单位总价包干制,最终签订合同的包干价以各分标的全部中标供应商报价优惠率平均值为准,(达到财审金额的以财审价作为基数,不达财审金额的以预算数为基数)乘以(1-中标价格平均优惠率)。
如限额内工程项目施工定点采购相关规定有新的规定,上述约定根据新规定进行调整
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五、资金拨付
具体资金拨付以实际执行时项目业主所规定支付方式为准。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政府相关文件办理结算手续。按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原则,每次拨付工程款时先把农民工工资拨入专用帐户,余下的工程款再拨付施工单位。
如现行相关规定有调整,资金拨付按新规定执行
六、双方约定
1.项目定点委托函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定点施工单位须与项目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定点施工单位不得无故拒绝定点施工项目委托;定点施工单位须在与项目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5天内定点施工单位须施工入场。
2.定点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全部转包第三方施工,或将主体、关键工程分包给第三方施工。
3.定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况时应及时上报;
4.关于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账户事项及管理要求: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8〕20号)等相关规定,中标单位需设立针对本辖区各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专用账户对该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具体操作流程以业务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5.定点施工单位施工进场后不得无故停工;
6.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的,定点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要求及时整改;
7.项目竣工验收后,定点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业主提供竣工验收资料;
8.定点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与项目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开展工作,投入足够的、合格的人员保证项目进度、质量;
9.定点施工单位在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该项目班子人员配备,不得未****管理部门批准就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项目班子人员作局部调整,须征得项目业主的同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换;中标人须提供拟派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未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的不予签订合同协议书。
10.定点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并不定期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11.定点施工单位须执行****及相关主管部门后期实施的定点管理等相关规定。
七、违约管理
定点施工单位在履行施工合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其情节轻重由****暂停或取消其供应商定点采购资格,并取消其下一次定点采购投标资格:
1. 定点施工单位在承接定点施工项目时存在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的,暂停其三个月的委托服务;暂停委托服务期满后仍未整改的,终止委托服务。
2. 定点施工单位与项目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5天内未入场施工或进场后无故停工的,出现一次,暂停其三个月的委托服务;出现两次,暂停其三个月的委托服务;出现三次,终止委托服务。
3. 因定点施工单位的原因,定点施工单位未在项目定点中标确认函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的;出现一次,暂停其三个月的委托服务;出现两次,暂停其三个月的委托服务;出现三次,终止委托服务。
4.定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况未及时上报,或项目竣工验收后,中标施工单位未及时向项目业主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
5.定点施工单位未经项目业主许可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人员的,暂停其三个月的委托服务,暂停委托服务后仍未整改的,终止委托服务。
6.定点施工单位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的;
7. 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的,定点施工单位未按项目业主要求及时整改,暂停其三个月的委托服务,暂停委托服务期满后仍未整改的,终止委托服务。
8. 定点施工单位出现拒绝定点施工项目委托的。
9. 未能及时或按指定地点施工的;擅自抬高工程合同价或未按中标价格优惠率给予优惠的;
10. ****政府施工合同(协议)的;
11.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定点服务期评价管理
由定点施工单位提交四份加盖公章的《服务评价表》给项目业主填写并加盖公章。本表一式四份,定点施工单位、项目业主、****政府****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评价等级分为较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级,视考评情况采取奖惩措施。
此外,定点施工单位将纳入“政采云”平台管理,具体操作依照“政采云”平台相关流程执行。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2.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市。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核准后方可执行。
3.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7个工作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委托协议书
(3)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答疑、补充通知
(5)招标文件
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6.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公司一份。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市**区民族大道1号21时代公寓10层04号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0771-****230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qq.com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市金禄支行 |
账号: | 账号:210********00519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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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