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CR0002/2021-52332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环资字〔2021〕6号
成文日期: 2021-11-30
关于**县许坊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县许坊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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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县许坊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许府字〔2021〕62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县许坊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许坊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
二、建设性质:**
三、建设地点:**县许坊乡
四、建设主要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工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三方面内容。
(一)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工程:截污工程(**污水管网3000米、污水处理设施2座等);河库综合整治工程(生态清淤112512立方米、**生态岸线5000米等);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生态植草沟2000米、农田提质改造600亩);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垃圾转运站1座、休闲广场4500平方米、绿化工程4.4万平米等)。
(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工程
(**观赏采摘大棚9亩、林下经济区1010亩等);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丹霞地貌洞宿文化区(民宿)36亩、古法碾米榨油酿造区20亩等);生态旅游康****基地3000 ㎡、****中心1处等)。
(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拓宽省道(许坊乡-大斜村段)至双向四车道,长度3千米;**抚吉高速出入口1项、高速连接线3千米;****中心12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3500 平方米等。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9711.9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亿元,其余资金引进社会资本投资。
六、该项目代码:2111-361024-04-05-314648
七、建设期限:24个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