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就引入社会资金开展**县乔贤镇、木山乡2个乡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导入产业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乔贤镇、木山乡2个乡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导入产业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 1.根据《广******厅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厅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号)、《广******厅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废止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2号)、《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耕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办公室关于**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办函﹝2020﹞14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政办发﹝2021﹞2号)要求,****人民政府授权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社会投资方。确定的社会投资方在**县乔贤镇、木山乡2个乡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导入产业项目,中标实施面积2000亩,以全额出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潜力调查、勘测、土地流转等前期工作,可研编制、申报立项、规划设计编制、工程施工、群众协调补偿和验收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指标确认、导入产业、后期管护等工作,******局及项目业主进行指标销售。项目指标确认入库后,******局全部纳入****储备库统一管理使用,社会投资方不得干预。项目后期管护时间为5年,******局新增水田确认批复之日起计算。 2.社会投资方投资收益:耕地质量提升1个等别,分配给社会投资方的投资收益为3.5万元每亩;提升2个等别,分配给社会投资方的投资收益为4万元每亩;提升3个及以上等别,分配给社会投资方的投资收益为4.5万元每亩。此外,进行收益分配测算的指标数量以项目验收后指标入库的数量为准,若入库的指标数量少于项目实施范围,投资风险由社会投资方自行承担。 3.目标任务: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社会投资方投资实施**县乔贤镇、木山乡2个乡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导入产业项目,签订合同后,18个月内完成潜力调查、勘测、土地流转等前期工作,可研编制、申报立项、规划设计编制、工程施工、群众协调补偿和验收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指标确认、导入产业等工作。 4.质量要求: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符合《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土地整治工程 第1部分:建设规范》(DB45/T 1055—2014)、《土地整治工程 第2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14)、《土地整治工程 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T 1057—2014)要求,并同时要求可以保水5CM以上,通过**市自然**主管部门验收,完成指标确认。 5.产业导入要求:一是为提升“早改水”的保水性能,导入“稻渔共作”产业,按双季稻+渔(含鱼、虾、螺等)绿色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实施;二是确保项目效益,双季稻要求水稻单产不低于300公斤/亩.造,渔业单产不低200公斤/亩.造,****农业农村局组织测产验收;三是确保产品品质,收获的农产品经抽样检测达到绿色农产品的主要指标要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抽样检测;四是配合开展三季稻试验种植。相关具体政策要求由投****农业农村局对接了解。 四、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投资 1. 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实施所需资金全部由中标人筹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项目前期潜力调查、选址踏勘、征求群众意见等不列入预算范围内产生的费用;可研编制、测量、规划设计编制、工程施工、项目验收等在项目预算范围内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乡镇工作经费;青苗补偿费;土地租赁费用及后期管护费用;项目潜力调查费(潜力调查由第三方完成,与社会投资方签订合同,所需费用由社会投资方承担);监管费用(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单位、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由项目业主按规定选定,与社会投资方签订三方合同,所需费用由社会投资方承担);其它不可预见费。 2.导入产业所需资金全部由中标人自行筹措。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达到本项目服务要求的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⑴投标人必须依法经营,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土地整治类(含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复垦)项目或者农业投资业务; ⑵投标人必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⑶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投资单位)须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①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具备投资单位、设计和施工资质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名,联合体成员间应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各成员的类似项目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累计计算。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 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单位可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 www.****.cn/gxnnzbw),请****交易中心或各分支机构的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采购公告,如有附件可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采购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1年12月21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交易中心(**镇丰******学校旁)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县公共**招标网(https://www.****.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文明路68号振林﹒锦绣园8****集团三楼 联系人:唐福胜 联系方式:0771-****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26号9号楼A座0203室 联系人:施国宝 联系方式:0771-****128 3.监督管理部门:****监事会(电话:0771-****176)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1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