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单位: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30 |
文号: | 时效: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虹桥站码头环保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成立于1980年1月10日,注册地址位于******园区纬三路2号,虹桥站码头位于**市**路61号,目前码头区域已根据要求整改完成,其环保设施于2021年11月17****人民政府****办事处、****环境局****运输局的现场核查。码头占地面积550m2,在十圩港东岸布设1个泊位,占用岸线36.2m,建设300吨级码头,已购置5吨吊机、运输车辆、自动喷淋等设备5台(套),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年进港中和砂1.21万吨、碱粉0.99万吨,年吞吐量为2.2万吨。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朱**
联系电话:****63601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2****02988
E-mail:****@qq.com
地址:****园区**路3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表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表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5)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评价结论。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以及施工期、营运期对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影响。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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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