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产****广场提升改造项目(幕墙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的**县农业产****广场提升改造项目(幕墙工程)已经 洪发改投资发[2021]1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农业产****广场提升改造项目(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县石集乡通湖大道西侧
1.2 工程规模:
主要包括金属幕墙工程约1660㎡、发光字、雕塑小品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38.90元
1.3 工 期: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 年12月20日-2022 年1月19日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金属幕墙、发光字、雕塑小品等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8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1日 09:00至2021年12月06日 17:30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6020,客服热线:400-****-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3662。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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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县G343与**路交叉南侧 | 地 址:**县和谐路9****广场4008-4009室 |
联系人: 刘德英 | 联系人:陈慧芳 |
电 话: 137****7870 | 电 话:0527-****9298 139****6903 |
传 真:/ | 传 真:0527-****9298 |
邮 编:/ | 邮 编:223900 |
E-mail:/ | E-mail:****@qq.com |
2021年11月30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项目投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