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委托,对**县2021年蒋家山-瓦屋山生态茶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县2021年蒋家山-瓦屋山生态茶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151.992883 | 3 | 批发或零售业 |
资金来源为涉农统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包含农用机械销售或农业机械批发或电气设备销售。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市公共**交易网(**县)》网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2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三)采购文件购买费:采购文件购买费为1000元/份(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报名方式:开标当天现场报名,报名开始、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一致。
(五)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六)投标地点:****交易中心
(七)投标开始、截止时间:2021年12月9日09:30 至2021年12 月9日10:00(**时间)
(八)开标时间:2021年12月9日**时间10:00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二)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
(1)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
账 户 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316********018771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2021年12月8日12时00分前指定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各投标单位汇款时,请准确填写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账号和所投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公司基本账户;如不从基本账户来款,****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若投标人为2个及以上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则由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提供。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其缴纳的保证金不合格:
1.不是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的;
2.所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3.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照相应账号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五)保证金退还方式
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按流程直接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在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影响正常退还的,需由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申请退还。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公共**交易网(**县)(https://www.****.com/fengdu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八、现场踏勘
独立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工程现场,并对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承担全部责任。
九、联系方式(一)采购人:****
联系人:陶老师
电 话:177****0123
地址: **县国企大楼六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况文银
邮 编:408200
电 话:(023)****6699/152****0505
地 址:**市**县奇正佳苑前正大门,邮政银行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