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建设项目__****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建设项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建设项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 | 联系电话 | 182****2973 | |||||
比选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08时30分 | |||||||
比选网址 | **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 | |||||||
公示期 | 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04日(**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80.0000%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王城 | 项目负责人 | 机电工程 | 工程师 | **省工程建设招标 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 | CY510********024 | ||
专职技术人员 | 赵鹏毅 | 专职技术人员 | 工程技术 | 高级工程师 | **省工程建设招标 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 | CY510********161 | ||
专职技术人员 | 樊学芳 | 专职技术人员 | 建筑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省工程建设招标 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 | CY510********338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融汇****公司 | P215项目负责人在合同中担当专职技术人员 | |||||||
****集团有限公司 | P331项目负责人在合同中担当专职技术人员 | |||||||
****公司 | P55项目负责人在合同中担当专职技术人员 | |||||||
****集团有限公司 | 个人业绩5,**高新区新能源****基地项目场坪工程缺少监理中标通知书,与住建厅不一致 | |||||||
**腾跃建设****公司 | 申请人业绩2-3已过36个月 | |||||||
**千一****公司 | P53页项目负责人在合同中担当技术人员 | |||||||
**瑞升****公司 | 所有业绩未中选 | |||||||
**军贤****公司 | P94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截图不完整,缺少标段信息截图 | |||||||
**天****公司 | 申请人业绩无**省公共**交易网公共、公示 | |||||||
****公司 | P66项目负责人在合同中担当专职技术人员 | |||||||
**精正****公司 | P313页项目无合同签订地点 | |||||||
**驰久****公司 | 所有业绩无**省公共**交易网公共、公示 | |||||||
**兴****公司 | P133项目负责人在合同中担当专职技术人员 | |||||||
**大洲君鹏****公司 | 个人业绩6.**航空产****中心****基地)未附施工标段公告公示截图 | |||||||
**省中基建设****公司 | 所有业绩无**省公共**交易网公告、公示 | |||||||
**国泰****公司 | P95页项目负责人在合同中担当专职技术人员 | |||||||
**兴泉****公司 | 所有业绩无**省公共**交易网公告、公示 | |||||||
中盛精诚****公司 | 102页。未附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 | |||||||
华春建设工程****公司 | P335项目负责人在合同中担当专职技术人员 | |||||||
**筑城****公司 | P120项目负责人在合同中担当专职技术人员 | |||||||
**省****公司 | P200页项目负责人在合同中担当专职技术人员 | |||||||
******公司 | P678页无合同签订地点 | |||||||
**** | 所有业绩未中选 | |||||||
****集团有限公司 | 个人业绩2.**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不是《**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规范文本)》 | |||||||
天****公司 | 个人业绩金额不满足比选公告3.2条要求 | |||||||
投诉注意事项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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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