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提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现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选取一家服务单位完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提升服务,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并将现有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在互联网上部署外网申报等系统,与现有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进行对接。本次采购项目包含软件的开发调试、与各部门的系统接口对接等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1月,******厅下发《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的意见》(皖自然资登[2020]1号),要求各地开展不动产提升行动,明确了13类77项建设任务。根据文件要求,****急需启动**市不动产提升行动项目(后续简称“本项目”),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由原不动产登记系统供应商进行功能模块扩展与研发,理由如下:
1、本项目实质工作是对原不动产登记平台的升级改造,其他公司无法完成,升级改造具有唯一性。
2、本项目涉及到原不动产登记平台与多部门对接,需原不动产登记平台承建单位在**台基础上开发接口,接口开发具有唯一性。
3、2021年5月,省厅印发《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动产提升行动2021年底前完成省级验收,时间紧任务重,工期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由于本项目具有特殊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北****开发区经海四路29号1幢8层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事实理由、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163.com)向采购人反映,****财政局****管理科(地址:**市人民路1号;联系电话:0563-****025;联系人:吴先生)。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地址:**市外环西路与松岭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180****909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吴主任
联系地址:****政府采购管理科(地址:**市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0563-****02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地址:**市诚信大厦1808室
联系电话:183****755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采购需求表
**** ****
2021年12月2日
附件: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