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茶发改招【2021】30号,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县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2 建设地点:**县**镇、严塘镇、舲舫乡、秩堂镇、高陇镇、****办事处、****办事处。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光堆肥房55座(配套55台排风除臭机,55台桔秆粉碎机,55台电动升降梯,55套温度监测系统),建户用沤肥池2693座,厌氧生物膜池+人工湿地处理设施1座,一体化联户净化槽236座,一体化联户人工湿地20座,配套收集管道15.84千米。项目总投资约2581万元(估算)。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设计施工同步进行,影响施工阴雨天气的天数除外)。
2.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通过省级相关部门验收,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建设部令第80号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派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标范围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采购和施工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
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企业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①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3.4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B类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筑类相关专业(主要包括建筑、暖通、结构、给排水)贰级及以上注册类执业资格证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可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B类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建筑类相关专业(主要包括建筑、暖通、结构、给排水)贰级及以上注册类执业资格证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资格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具有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
投标担保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1年12月3日至 2021 年12月29日9时00分(**时间,下同)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下同)“工程建设—其他—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概算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交易中心网站“工程建设—其他—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1年12月29日 9 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名,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在投****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本公告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本公告附件3)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1)。
7.4 疫情期间投标须知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9、设计补偿费用: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改革局。电话:0731-****3872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炎帝路
联系人:雷明
电 话: 137****9866
招标代理人:****
地 址:**县炎帝南路日升大楼三楼
联系人:彭龙玉、汤庆庆
电 话:0731-****6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