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县**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次)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汝发招核[2020]67号 ,项目业主为 **** ,主要建设内容 1、对**河自东寿****政府驻地约2.9公里范围进行生态护坡建设,生态护坡建设面积约8600平方米;2、对****寿村266户居民生活污水、公共设施排水、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建设配套污水管网约6.3公里,建设生活污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一座,处理规模为1000m3/d,出水可以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3、建设河滨生态缓冲带约2.8亩,配套设置景观廊道约500m ,项目总投资为 1400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县**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次) ;
1.2.2 建设地点: **县**瑶族乡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1、对**河自东寿****政府驻地约2.9公里范围进行生态护坡建设,生态护坡建设面积约8600平方米;2、对****寿村266户居民生活污水、公共设施排水、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建设配套污水管网约6.3公里,建设生活污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一座,处理规模为1000m3/d,出水可以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3、建设河滨生态缓冲带约2.8亩,配套设置景观廊道约500m;
1.3 工期要求: 总承包工期 360 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日)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县**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次);1、对**河自东寿****政府驻地约2.9公里范围进行生态护坡建设,生态护坡建设面积约8600平方米;2、对****寿村266户居民生活污水、公共设施排水、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建设配套污水管网约6.3公里,建设生活污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一座,处理规模为1000m3/d,出水可以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3、建设河滨生态缓冲带约2.8亩,配套设置景观廊道约500m。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
1.5 质量要求:
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1.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5.3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2.4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环境保护工程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资格√职称;
2.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环境保护工程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资格√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2.6 以上人员均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承诺拟任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省建设工程****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的要求,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12月03日起(**时间,下同)自行在《****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12月10日17:00前****交易中心4楼431室不记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逾期不受理。为了防止乱领代领的不良现象,确保各潜在投标人能及时获取暗标资料,在不记名领取暗标资料时,请自行投入人民币400元于暗标纸旁边的信箱中,一次限领取暗标资料一份,逾期不受理,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在规定处自行领取,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暗标制作包装资料未领取或领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服务中心****中心附近)3****中心第8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独立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bidding.****.cn)及《****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n)上同时发布。
8.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 构为****改革局(电话:0735-****388)、**县房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5-****413)。
9.其它9.1 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9.2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
地 址: **县**瑶族乡 ;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9****2798;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市岳****中心一栋601 ;
项目负责人:李昊洋
项目组成员:谢 东 马 鑫 廖泽世
电 话:173****8877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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