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改造提升建设及配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春城街道**公园二期商住楼三区G-121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 08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781-2021-03564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改造提升建设及配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4,510,258.2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64,510,258.27元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1、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医疗设备 2、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改造提升建设及配套设备安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4,510,258.27 | 64,510,258.27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盖公章
时间:2021年12月04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春城街道**公园二期商住楼三区G-121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24日 08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市春城街道**公园二期商住楼三区G-121号二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市春城街道**公园二期商住楼三区G-121号二楼开标一室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
地 址:**省**市春城街道环城南路24号
联系方式:0662-****05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市**市春城街道**公园二期商住楼三区G-121号
联系方式:182****43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华锋
电 话:182****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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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