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州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07 16:52
一、项目编号 | |||
**** | |||
二、项目名称 | |||
**州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 | ||
供应商地址 | 马尔****镇美谷街188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000.000元(总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州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名称:**州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品牌:铁塔;规格型号:****;数量:1.0;单价:****000.00元。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唐跃(采购人代表)、尹为(评审组长)、蒋青锋、严小亮、周雪林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为: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88960.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监督部门:****财政局 监督电话:0837-****520,根据川财采【2018】123号文《****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团结街59号 | ||
联系方式: | 0837-****44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街2号普润电商博览城一期A8-3-40-43 | ||
联系方式: | 0813-****8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老师 | ||
电话: | 0837-****112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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