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减少采购环节,根据《****政府采购法》、《****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及《****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的有关规定,****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市本级预算单位第六期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供应商。现将定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采购内容
(一)采购范围:市本级预算单位及申请共享**(**区、**区、**区、**区、**县)(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印刷服务,内容包括:各类表单、证件、证书的单证印刷服务,收据等票据的印刷服务(不包括发票),文件印刷服务,公文用纸印刷服务,资料汇编印刷服务,信封印刷服务,日历、名片、卡片、宣传品、广告等的印刷服务及其他印刷服务。注:此处广告印刷服务为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中C****0199中的广告印刷服务,不包含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中C0806的广告服务。
(二)限额标准:****政府采购计划单项或批量印刷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印刷服务,实行定点印刷。
(三)定点印刷服务供应商名单、综合折扣率及典型印刷品价格等内容详见附件。采购人****政府采购网(zfcg.****.cn) ,查阅和了解各定点采购供应商所能够提供的综合折扣率、典型印刷品价格和各项具体承诺等信息。定点采购供应商相关信****财政局****管理科)审核批准后也将通过上述媒体公告,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四)本期定点印刷服务有效期限: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五)印刷品涉及保密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定点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及备案。
采购人在实施印刷服务定点采购时,应根据项目特点,比较定点供应商的价铬、服务以及质量等因素,与定点供应商进行询价,在同等服务质量条件下,优先选择优惠幅度较大、具有价格优势的供应商,同时做好询价协商记录。完成以上步骤后通****政府采购计划,经备案通过后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的管理。
采购人与定点供应商****政府采购计划在政采云系统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生成书面合同,在系统内将电子合同提交备案,备案的电子合同内容必须与书面合同内容一致。签订的合同可以是单项印刷业务的合同,也可以是本期印刷服务有效期内的一揽子合同。采购人及定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超越合同以外的其他要求。
(三)采购人组织履约****政府采购网发布履约验收公告。
(四)采购资金的支付。
采购人按合同验收后,按照现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与定点供应商结算。定点供应商必须出具正式销售发票。
(五)定点供应商应保证在接到印刷品印制质量问题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更换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定点供应商承担。
三、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监督管理和违约处理
****财政局负责对定点供应商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中心负责做好日常对定点印刷采购项目的监控,****财政局报告。在监督检查和日常监控中发现采购人、中标定点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违约等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通过加强监督,提高定点供应商服务质量,确保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申请共享**(**区、**区、**区、**区、**县)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监督管理和违约处理由县(区)财政部门负责。
(二)采购单位要监督定点供应商的服务,对于供应商存在未按要求和承诺提供相关服务的,采****财政局****管理科报告,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取消其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款项,不得向定点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其它不合理要求,因付款问题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违规单位承担。
(三)在定点有效期内,如定点供应商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市财政局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交付印刷品返工的,暂停其一个月定点印刷资格,整改后达到要求的,恢复其定点印刷资格;拒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暂停其定点印刷资格直到达到整改要求为止;交付印刷品返工两次及以上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2.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延期交付印刷品的,暂停其一个月定点印刷资格,整改后达到要求的,恢复其定点印刷资格;拒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暂停其定点印刷资格直到达到整改要求为止;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延期交付印刷品两次及以上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3.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人印刷业务的,暂停其一个月定点印刷资格,整改后达到要求的,恢复其定点印刷资格;拒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暂停其定点印刷资格直到达到整改要求为止;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人印刷业务两次及以上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4.交付的印刷品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纸张的,暂停其一个月定点采购资格,整改后达到要求的,恢复其定点采购资格;拒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暂停其定点印刷资格直到达到整改要求为止;两次及以上交付的印刷品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纸张的,停止其定点采购资格。
5.未按规定给予优惠或擅自提高印刷服务价格的,暂停其一个月定点印刷资格,整改后达到要求的,恢复其定点印刷资格;拒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暂停其定点印刷资格直到达到整改要求为止;两次及以上未按规定给予优惠或擅自提高印刷服务的价格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6.向采购人提供的印刷品,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暂停其一个月定点印刷资格,整改后达到要求的,恢复其定点印刷资格;拒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暂停其定点印刷资格直到达到整改要求为止;向采购人提供的印刷品,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两次及以上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7.不按要求和承诺提供相关服务的,暂停其一个月定点印刷资格,整改后达到要求的,恢复其定点印刷资格;拒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暂停其定点印刷资格直到达到整改要求为止;不按要求和承诺提供相关服务两次及以上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8.不按要求报送合同或验收单等有关资料的,暂停其一个月定点印刷资格,整改后达到要求的,恢复其定点印刷资格;拒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暂停其定点印刷资格直到达到整改要求为止;不按要求报送合同或验收单等有关资料两次及以上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9.接受采购人印刷委托后,除因本地无技术能力实施的项目外,将占委托金额30%以上的项目转厂印刷的,暂停其一个月定点印刷资格,整改后达到要求的,恢复其定点印刷资格;拒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暂停其定点印刷资格直到达到整改要求为止;接受采购人印刷委托后,除因本地无技术能力实施的项目外,将占委托金额30%以上的项目转厂印刷两次及以上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10.拒绝接受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11.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12.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13.定点有效期内,被****印刷行业经营资格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14.定点有效期内,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印刷服务定点资格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15.因印刷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定点供应商因管理不善,导致印刷品丢失、泄密等事故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16.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承揽业务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17.****管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18.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价格联盟,损害采购人利益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19.****政府采购合同的,停止其定点印刷资格。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的行为,按照《****政府采购法》**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的要求
(一)定点供应商须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供应****政府采购网(zfcg.****.cn)或政采云(http://www.****.cn)进行免费注册;
(二)定点供应商具有面向政采云平台客户服务的专属售后团队和服务热线,售后服务机构完备,并于招标结果公示结束之后一个月内完成政采云平台的对接及相关信息上传事宜。
(三)定点供应商须在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允许的范围内承接定点印刷服务。
五、其他事项
(一)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在市本级电子卖场实行线上采购,采购人****政府采购网(zfcg.****.cn****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n),依照电子卖场的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实施采购活动。
****财政局将加强对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有违反本通知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采购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问题和建议,请以书面****财政局****管理科),联系电话:0772—****320。
(三)请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所属单位贯彻执行。
(四)各县、区、****财政局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参照执行。
附件:**市本级预算单位第六期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名单、综合折扣率及典型印刷品价格一览表
****财政局
2021年12月1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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