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国道**莫城至辛庄段改扩建景观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24国道**莫城至辛庄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以关于524国道**莫城至辛庄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18】8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拨款。常****公司(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524国道**莫城至辛庄段改扩建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起自**莫城524国道**互通,止于辛庄524国道**与**区交界处。 2.1.2建设规模:524国道**莫城至辛庄段改扩建景观绿化工程,绿化总面积约64890平方米。本次绿化内容包括524国道**莫城至辛庄段中分带、人行道行道树、路侧边坡绿化、高架墩柱围网及土方回填等。 2.1.3合同估算价: 910.94 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 2.1.5其他: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景观、绿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企业的营业执照应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二类或以上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 t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现投标单位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为6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3日16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心平台(http://www.****.cn:8086/dlrk/019003/****03002/changshu.html);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1年12月29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市公共**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2187 10.其他说明 10.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项目负责****住建局核发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为准。 11.联系方式 名称:常****公司 地 址:**市渠中路藕渠家园五楼 电 话:0512-****5307 联系人:顾庆丰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琴川街道陆樟路8号 联 系 人:朱祎淳 电 话:0512-****6835 12.友情提醒 12.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附件内《**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3.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