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鑫苑安置点****改革局****改革局关于**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鑫苑安置点立项的批复,福发改窗口【2020】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街道
2.2 项目规模:小区道路1200m、绿化1500㎡、硬化3000㎡、雨水管网800、污水管网800、化粪池、挡土墙及供水、电力设施、小区照明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鑫苑安置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8日00时00分至2021年12月13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8日00时00分至2021年12月13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黔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交易中心(**省**市黔南大道(原黔南农机校内))。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及**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建设局联系方式:0854-****711
无
**** | 招标代理机构:**** |
**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办事处洒金北路 | 地址:**市**区**路217号中天世纪**五组团环岛南侧商业12层1号 |
550500 | 邮编:550000 |
兰远 | 联系人:瞿德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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