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综合市政建设一期PPP项目
预中标公示
****受****委托,就**县城市综合市政建设一期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采购人与预成交候选社会资本进行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确定了预中标社会资本。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城市综合市政建设一期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省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1年11月26日
评审地点:****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三室
评审小组名单:方华凤、李永红、黄秀忠、王学军、陈林霞、梁昌辉、刘卫平
六、评审意见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推荐排名 |
1 | **** | 第1名 |
2 | ******公司 | 第2名 |
3 | **南州利****公司 | 第3名 |
七、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21年12月6日
八、谈判地点:****财政局会议室
九、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刘彪、吕荧、李忠权、肖元星、赵显雄、何燕虎、余波、刘洪奎
十、预中标社会资本:****
十一、预中标价:合理利润率:7%,运营期内折算年均运营成本:152万元,融资利率:6.37%。
十二、预中标结果公示期:本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
地址:**县
联系人:胡朝辉
联系电话:0859-****407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楼
联系人:卢伟
联系电话:0859-****123
十四、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预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当事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预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和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政府采购网为准。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