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食用菌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县食用菌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县食用菌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一、招标条件
本 **县食用菌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已****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维吾尔自治区﹒**﹒**县
2.项目规模: **生产厂房800㎡,种植大棚10座共6500㎡,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001
标段(包)名称: **县食用菌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 **生产厂房800㎡,种植大棚10座共6500㎡,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需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8月至今);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2)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8月至今)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3)财务要求:(提供2018-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提供。(新成立企业不提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1年12月09日到 2021年12月13日
2.获取方式:请到**维吾尔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30日10:30
2.递交方法: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在投标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在WinRAR压缩文件中进行加密(只需加密压缩包,里面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用加密),将加密的压缩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10:3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邮件发出后及时与招标代理确认接收情况,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电子投标文件如逾期发送、电子投标文件如未按规定进行压缩加密,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日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政****交易中心(地址:**市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工程投****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现金、转账支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实现在线提交、****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只接受投****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汇款时资金用途处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工程名称者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公共**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公共**交易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监督电话:0996-****691、0996-****58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县团结镇 | 地 址:**市太百商务大厦17楼 |
联 系 人:蒲雷 | 联 系 人:安静群 |
电 话:158****3933 | 电 话:135****929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2021年12月0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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