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拱极路(根思路至如泰**)改造工程 已由 ****审批局 以 关于****拱极路(根思路至如泰**)改造工程重新核准的批复(泰行审批[2021]3025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拱极路(根思路至如泰**)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济川街道 2.2 建设规模:工程北起根思路,南至如泰**,全长约500米,红线宽24米,路幅组成调整为人行道5米+非机动车道3米+机动车道8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5米;设置双向二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柔性路面,道路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同步配套实施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照明、交通设施标志、绿化等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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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1)设计费:合同签订后预付设计费的10%,提交完整的设计资料后支付设计费的20%,图审合格后支付设计费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按设计费结算价付清尾款。(2)**工程费: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季度末在对承包人本季度已完成序时进度的工程量报告进行审核后付当季度达到序时进度的合同工程量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余款除留3%的质保金外在取得审计报告后按审计价结清。每次形象进度付款时须经监理方、造价控制方和建设方代表签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并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1年9月-2021年11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B)设计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是指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道路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或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B)设计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C)施工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建设局官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且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含)以上施工资质。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0 日 0 时 0 分 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1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东路6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李瑛 电 话:0523-****1023 代理机构:**** 地 址:**市星火路356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张晶 电 话:139****7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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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07拱极路(根思路至如泰**)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