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采购(略)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极大程度上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消除安全隐患,解决群众夜间出行难的窘境,拟采用单一来(略)。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单位:(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项目预算:9(略)万元/年,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项目内容和说明:为提升隆昌市整体形象,节约路灯维修和运营成本,根据《内江市推进内江荣昌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昌市推进内江荣昌现代农业高(略),2021年8月20日,市委召(略),决定由市政园林所对城市照明服务进行采购,照明服务范围是:隆昌市城建区(含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路灯资产)、隆界快速通道、开发区和4.3公里乡道(印坝村)、隆昌市古宇湖北入口景区3.5千米的环湖沿线(靠湖中心的绿化带里)的照明服务。
三、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因(略)目前接管了隆昌市城区所有路灯资产并进行管护经营,具备路灯经营管理的技术力量。且(略)投资建设了隆界快速道路新建路灯及城区智慧路灯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市照明涉及电力高压线路、公变等特殊设施,需要稳定且专业维护单位,为保证其稳定正常运行,确保隆昌市城市照明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以及今后路灯照明的日常维护,维修的便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该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参与本项目论证的专家有(周微和、隆昌市行政审批局、工程师)(古远秀、隆昌市水务局、中级)(骆志勇、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高级)(罗德剑、内江职院、会计师)和(许翊、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高级)。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隆昌市(略)(隆昌市双创示范园1号楼)
五、其他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略))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逾期提出的(略)。
采购单位地址:内江市隆昌市兴和巷隆昌东门广场北侧约110米
邮编:(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财政部门地址:(略)
邮编:(略)
财政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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