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队综合楼第三、四层改造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09日 18:2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服务中心东塔三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2月20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服务中心东塔三楼) | ||
预算金额 | ¥56.18925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29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杨仙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185****01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服务中心中塔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0797-****299 | ||
附件: | |||
附件1 | ****大队综合楼——采购需求.docx |
项目概况
****大队综合楼第三、四层改造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队综合楼第三、四层改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5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中、小、微等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外省来赣响应供应商磋商前应在“**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9日 至 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到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获取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服务中心东塔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服务中心东塔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邮箱: ****@qq.com,开户名:****,开户行:****公司**支行,账号:287********0002409。
(二)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中高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评标现场未戴口罩的;六是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特殊情况除外)。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杨仙大道
联系方式:李先生185****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服务中心中塔三楼
联系方式:刘女士0797-****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797-****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