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1-2022年传输设备网络调整项目(传输)(第二次),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公司2021-2022年传输设备网络调整项目(传输)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合同满足期
****公司2021-2022年传输设备网络调整项目(传输)
中心站下电设备调整
个
8
800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大型传输设备搬迁
个
30
2500
小型传输设备搬迁
个
25
1000
业务割接
条
1500
100
1.4 标包及份额划分:不划分标包。
1.5 服务地点:**市彭水县
1.6 限价说明: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1.3。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彭水2021-2022传输设备(标包1) 传输设备维护 项 1.000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 基本要求:
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2 业绩要求:
提供至少1份2018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应答人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须包含传输设备网络整治相关内容,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3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即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 人员要求:
应答人承诺中选后派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7人,含:项目管理人员1人,设备硬件维护人员1人,搬迁人员3人,光缆跳纤、割接人员2人。其中:至少一人具备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应答人须提供服务团队及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
1.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承诺书、有效证书扫描件。
2.应答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3. 应答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应答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1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
4. 如应答人提供的服务团队****公司代缴,须提****公司签订的有效代缴协议扫描件,该代缴协议内容须包括:****公司的名称;协议双方的签章。
2.4 经营情况承诺函:应答人存在经营情况承诺函中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应答将被否决。
2.5 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1年12月09日17时00分至2021年12月13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佰 元(¥ 2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详见比选公告:九、附加项。。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社区高家台街45****公司综合楼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座A二楼
联系人:罗艳、张娟
联系电话:173****6016、138****8556
电子邮箱:****@chinaccs.cn
项目异议渠道:
异议电话:138****2449
邮箱:138****2449 @139.com
地址:**市****社区高家台街45****公司综合楼
异议范围:(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应答人在项目购买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9.1.1应答人须登录系统确认购买比选文件,并将购买比选文件费用转账汇款至以下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号:955********01279990
提醒:
①本账号为虚拟子账号,账号与项目唯一对应,请应答人仔细核对,确保无误。
②****公司全称。
9.1.2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应答人须将购买比选文件的付款凭证扫描件及公告附件《文件购买登记表》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hinaccs.cn,同时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未及时发送已付款凭证邮件,或未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确认付款成功,导致购买失败的应答人,后果自负。
9.2应答人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询价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0123,联系邮箱:****@chinamobile.com。(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供应商电子采购与询价应答系统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01900。
9.3本项目将采用ES系统线上唱价,不再组织现场唱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cn)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唱价相关内容。如对唱价过程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17日09时30分至2021年12月17日10时30分期间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cn)提出相关异议。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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