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业绩要求:3.1.2.3业绩要求:设计单位近三年需具有至少1 个4万吨/****水厂****处理厂)设计业绩,施工单位近三年需具有至少1 个4万吨/****水厂****处理厂)施工业绩;
更正公告业绩要求为:3.1.2.3业绩要求:设计单位近三年需具有至少1 个2万吨/****水厂****处理厂)设计业绩,施工单位近三年需具有至少1 个2万吨/****水厂****处理厂)施工业绩;
2、原招标文件内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电子彩色扫描件。/应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网上公示页扫描件,内容不一致。
招标文件内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均更正为: “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电子彩色扫描件。
3、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部分内容不全
招标文件内容更正为: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处理厂、****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
4、设计范围:**市****处理厂提标改造规模 3.0 万吨/天,****处理厂提标改造规模 1.5 万吨/天,城****处理厂提标改造规模 1.5 万吨/天,出水执行标准由《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2796-2018)重点控制区域标准提高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准Ⅳ类相关排放标准。具体指标如下:
设计出水水质 单位:mg/L
名称
| CODcr | BOD5 | SS | NH 3 -N | TN | TP |
设计出水水质 | ≤30 | ≤10 | ≤10 | ≤1.5(2) | ≤15 | ≤0.3 |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大于 12℃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小于 12℃的控
制指标。
一、设计依据
(1)《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2)《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2796-2018)
(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7)《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16-2014)2018 年版
(9)《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
(1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12)《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 修订))
(14)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15)《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2008)
(1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 年版))
(18)《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1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2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1)《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2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2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2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25)《自动化仪表选型规定》(HG/T20507-2014)
(26)《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HG/T20512-2014)
其他内容不变。
公告提交单位(盖章)
2021年12月09日
附件: